酵素设备受托方加工费账务处理
发布时间:2024/8/1 新闻来源:郴州辉兰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p61ev次>
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“主营业务收入”科目。
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:1、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,按合同价(或不记录实际金额)登记备查簿,借记“受托加工物资―某公司”(注明物资数量),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。
2、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: 借:生产成本 贷:原材料-辅助材料 贷:应付职工薪酬 贷:制造费用
3、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: (1)确认销售收入 借:应收账款(或银行存款) 贷:主营业务收入(加工费收入) 贷: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(2)同时结转销售成本: 借:主营业务成本 贷:生产成本 (3)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,贷记“受托加工物资—某公司”(注明物资数量)。
受托方为委托方加工物资加工费,受托方怎么账务处理?受托方的会计分录如下: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:
1.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:
不作会计处理,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,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。
2.实际加工时:
借:生产成本
贷:制造费用 等
3.完工入库时:
借:库存商品——受托加工完工商品
贷:生产成本
4.交付完工物资时:
借:应收帐款 等
贷:主营业务收入 等
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消费税
同时,结转库存商品:
借:主营业务成本 等
贷:库存商品——受托加工完工商品
另外: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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